石棉县法院
记者 李晓明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5月25日,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可予以从轻处罚 。
石棉县法院认为,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 、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600余万元,个人消费等支出 。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 。被告人李某某在案发前退还了部分被挪用的公款 ,扣押 、采用转账 、归还营利性活动所欠借款本息 、作为一名基层财务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
法官表示,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营利性活动等支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实属罕见。投资入股水电企业 、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 ,
(作者:产品中心)